株式會社久保田以下稱為ldquo久保田rdquo在針對中國蘇州久富農業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稱為ldquo久富rdquo提起的專利侵權訴訟中取得勝訴。久保田注意到久富制造并銷售了型號為ldquo2ZS-4F4rdquo、ldquo2ZS-6F6rdquo的手扶式插秧機。久保田認為久富的上述行為侵害了久保田的中國專利權,于是在2017年10月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提起了專利侵權訴訟。2019年11月,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認定久富的行為構成專利侵權,并作出了要求久富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一審判決。之后,久富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提起了上訴。2021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作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二審判決,由此,該專利案件的勝訴最終得以確定。在生效判決中,久富被判令停止生產、銷售構成侵權的手扶式插秧機ldquo2ZS-4F4rdquo、ldquo2ZS-6F6rdquo,并向久保田支付損害賠償及合理開支130萬元。久保田一直以來都在尊重己方及其他公司知識產權的基礎上開展事業活動。如果知識產權受到侵害,久保田將采取堅決的態度進行維權。涉案中國專利:ZL200610071543.8
作者:久保田2021-06-17
2020-04-10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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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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